菏泽牡丹黄河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指导思想 《菏泽牡丹黄河志(1986~2005)》是菏泽牡丹治黄历史的真实记载。《菏 泽牡丹黄河志(1986~2005)》的编写,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记述了牡丹黄河 河务局在治理、开发、运用、管理黄河过程中的大事、要事,是服务当代、惠泽后 世的真实记录。 二、体例 本书采用“记”、“图”、“录”三种志书体裁,以志为主体,辅之以述、记、 传、图、表等,按时间先后顺序分类记述。篇为最高层次,篇下以类设章,章下 设节,节下以条目展开。全书末设有附录。 三、收录标准 本书主要收录牡丹黄河河务局(原菏泽黄河修防段、原菏泽市黄河河务 局、原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在本辖区的黄河治理活动,收录范围、内容如下: (1)牡丹黄河治理工程。包括堤防建设、险工坝岸改建、河道整治、机淤 固堤、滩区建设、通信建设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完成工程量、投资、效 果等。 (2)防汛工作。包括指挥机构建立,防洪、防凌预案制订与实施,防汛队 伍、组织建设,防汛物资储备与使用,滩区安全建设、滩区迁安救护,防汛通信、 信息化建设,防汛抢险技术推广应用、设备革新发明,重大险情抢护,枯水年河 道断流等情况。 (3)水资源管理与利用。包括水资源管理,水量调度,引黄灌溉,水费征 管,工农业生产和城镇供水,引黄渠首兴建、改建和维修等。 (4)科技与教育。包括科技交流,科技成果,获省(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山东黄河河务局奖励项目,科技人才培养,职工教育等。 (5)规划与建设。包括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河务 局制定和批准的黄河各类工程规划,重点工程设计及实施情况,工程勘测情 况等。 (6)机构变更。遵照上级文件精神变更、调整的各时期不同机构名称,包 括原菏泽黄河修防段、原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原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和现牡丹黄 河河务局名称,所属机关科室、河务段、工程处、闸管所变更及正副职负责人任 免,以及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等事项。 (7)重要会议。包括上级单位在本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以及地方政府 召开的有关黄河治理、黄河防汛等会议,本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 (8)领导视察。包括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 河务局,菏泽市及牡丹区党委政府领导调研、视察、检查黄河治理(防汛)工 作,以及其他上级领导视察等。 (9)法规条例。包括国务院、水利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制定颁布的 有关黄河治理的法规、条例、意见等。 (10)表彰与奖励。包括山东省、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评选 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四、资料来源 本书中的资料主要为来自本单位的原始档案和集存的文字、图片、表格 等,以及水文单位、地方史志办公室、治黄专著提供的文献资料。凡收录的资 料,均已考证核实,一般不再注明出处。 五、文体文风 本书行文使用记述体,言简意赅,直书其事,不加褒贬。语言力求严谨、朴 实、简洁。文字采用国家规定的汉字简化字。 六、起止时间 本书记载的事件的时间上限起于公元1986年1月1日,下限止于公元 2005年12月31日。记事本着立足当代、详近略远的原则直述。 七、单位、机构名称 本书中使用较多的单位、机构名称多用全称,有时会因文字语句关系出现 简称。其相关单位、机构简称如下: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简称国家防总; 黄河防汛总指挥部,简称黄河防总;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 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山东省防指; 山东黄河河务局,简称山东河务局或省局; 菏泽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菏泽地区防指; 菏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菏泽市防指; 菏泽地区黄河修防处,简称菏泽修防处或修防处; 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简称菏泽地区河务局或地局; 菏泽市黄河河务局,简称菏泽市河务局或市局; 中国共产党菏泽市委员会,简称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简称菏泽市政府; 中国共产党牡丹区委员会,简称中共牡丹区委; 牡丹区人民政府,简称牡丹区政府; 牡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牡丹区防指; 菏泽黄河修防段,简称菏泽修防段; 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简称牡丹区河务局或区局; 牡丹黄河河务局,简称牡丹河务局。 涉及的人物名称,一般直书其姓名,必要时加职衔。其他行政区划、机构 名称按当时称谓记述。 八、计量单位 本书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以我国现行《量和单位》为标准,个别单位保留习 惯用法,行文中的计量单位均用汉字表示,如立方米、立方米每秒等。 九、标点符号 本书中使用的标点符号以我国现行《标点符号用法》为依据。
编纂人员:周献勇
编纂单位:牡丹黄河河务局编
内容时限:1986-2005
出版单位:黄河水利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