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志 龙溪街道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 求实存真。 二、宗旨:为龙溪街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现 实依据,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乡土教材,为科学研究保存地方史料,体现地方志资 政、教化、存史等多功能作用。 三、结构:卷首包括编审机构人员名录、地图、照片、序言、凡例、目录、概 述、大事记;卷中设专志16章:卷尾包括专记、附录、编后记。全志以概述为纲、 大事记为经,分章、节、目三个层次,共16章、65节,30余万字;以事命题,横排 门类,纵述史实,突出地方、时代、专业特色。 四、断限:上限1895年,下迄2006年。个别史实为保存资料的连续性,因事利 导,适当上溯下延。 五、文体:一律用语体文记述体,述、记、志、图、表、录、传等体裁有机结 合,以志为主,图表置于有关章目之中。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使用简化 字以国务院有关规定为准,标点符号按199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修订 为准。 六、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寓观点于实事记述中,姓名不加褒贬,不冠头 衔;历史朝代、国家、党派、群团直书当时名称,记事地名若有变动,括注今地 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会议名称等在行文中第一次出现用全称,多次出现 时酌用简称。 七、人物、表录:人物生不立传,己故者以卒年为序;表录,以实际记述为 序。 八、纪年:1949年11月30日重庆解放。解放前用历史朝代纪年括注公元,解放 后一律用公元纪年:不称“建国前”、“建国后”,可酌称“解放前”、“解放 后”。 九、计量:以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第一次出现时尽 可能括注计算。货币计算,解放前照实记录,解放后1955年3月1日前使用旧版人民 币,一律折成新人民币记述。 十、考证:所用全部资料,主要来自渝北区档案馆库存龙溪街道档案和龙溪街 道档案室库存档案,个别资料由相关单位、图书馆及知情人提供,均经过核实、鉴 别,“一事一卡”,分类归档,志书不再注明出处。
编纂人员:唐荣国
编纂单位:龙溪街道办事处
内容时限:189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