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文物志一 戏台卷 上
内容简介:凡例 一、编目 《中国戏曲文物志》编目以前言、概述、图片、地图、词条、索引为 总类,以词条为主体。本志以戏曲文物类型分卷,共有《戏台卷》《戏曲 碑刻卷》《舞台题记卷》《戏曲雕塑卷》《戏画抄刻本卷》《服饰道具卷》(含 乐器等)。 每一类中按省份排序,顺序为:1.北京市,2.天津市,3.河北 省,4.山西省,5.内蒙古自治区,6.辽宁省,7.吉林省,8.黑龙江 省,9.山东省,10.河南省,11.陕西省,12.甘肃省,13.青海省, 14.宁夏回族自治区,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6.上海市,
编纂人员:车文明
出版单位:三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