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志(1988-2002)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真实地记述县供 销社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是《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志》(1951-1987)的续编志, 上限为1988年,下限至2002年。与前志首尾相接,相互照应,是景谷傣族彝族 自治县供销合作社50年发展史的后续组成部分。 三、本志按照地方志编撰体例要求,采用语体文、记述体、纪事本未体交叉 结合撰写。以横排纵写,叙、述、记、图表、录诸体系运用,以类系事,按类分 章节排列,辅以前序、后记组成。 四、本志使用的计量单位有:长度使用公里(千米)、米。重量使用吨、公 斤(千克)。面积使用平方米、亩。体积使用立方米。各种统计报表和记叙中的 数据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 五、受表彰奖励的只收录到县级以上授予的单位和个人。违纪违法受处分和 处罚的单位、个人,以l千元以上人民币计,个人只指姓不道名。 六、本志中“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为县供销社、县 联社或县社。乡(镇)供销合作社简称为××乡(镇)供销社或××乡(镇)基 层社。 七、本志资料来源:县档案馆、县供销社档案室、县社所属17个独立核算单 位和走访老同志、知情者。
编纂人员:普卫
编纂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
内容时限:1988-2002
出版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