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金融志
内容简介:凡 例 一、本志书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力求思想性、 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如实反映赣州市金融事业的历史与现 状。 二、本志书上限以追朔到有资料可查年代为止,下限至 1990年底。全书除大事记、概述外,共设12章45节。 三、本志书遵循“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原则,重点记述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赣州市金融事业的历史与现状。书中对涉及 各项政治运动的记载,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四、本志书采用述、记、志、录相结合的体裁, 以志为主, 并附以图、表和照片。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 以编年体为主。 五、本志书资料主要来自本系统的档案,部分资料来自地、 市档案馆,少数资料是通过调查访问所搜集。书中数字主要来源 于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地区分行编印的《银行业务统计资料》和中 国人民银行赣州市支行编印的《赣州市经济与金融统计资料》。 各种资料均通过印证和分析,去伪存真,精选采用。为节省篇 幅,志书中所用史料,除引用原文以外,一般不再注明出处。 六、本志书中数字的用法,执行国家出版局等7个单位 1987年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 七、本志书中历代货币按原名称书写。1955年3月底以前 所列人民币(旧币)数字已折算成现人民币。 八、本志书中对机构、单位名称一般使用全称,但对使用较 多的会议名称、单位名称以及一些表述时间的名称,采用了习惯 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简称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分别 简称“建国前”、“建国后”;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支行,简称“市人 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市支行,简称“市农业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赣州市支行,简称“市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赣 州市支行,简称“市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赣州市支公 司,简称“市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简称“信用社”;国民经济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简称“一五”计划期间;国民经济第二个五 年计划期间,简称“二五”计划期间,并以此类推。常用政治术语 使用简称时,如“三反”、“五反”、“一打三反”、“五讲四美三热 爱”,一般在首次出现时,均作了说明或注明了全称。 九、本志书中地名、机构、职务均用当时当地名称。对历史 地名均加注今标准地名。
编纂人员:胡永馨
编纂单位:赣州市金融志编纂小组
内容时限:-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