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
-
厦门政法志
-
版权页
-
图片
-
厦门市人民公安机关所在地(新华路43号,1949年10月-)
-
1982年建成的厦门市公安局行政办公大楼。
-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院址(霞溪路45号,1955年-1968年;1982年-1990年)。
-
1990年动工兴建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院址(湖滨北路117号)。
-
厦门市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址(新华路40号,1949年10月-)。
-
建成于1989年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湖滨北路115号)
-
厦门市司法局局址(公园东路28号,1988年-)。
-
厦门市看守所所址。解放前系国民党政府福建第三监狱,1937年建于凤屿。
-
武警港口边防大队警艇
-
何厝边防派出所因在炮火中长期坚持海防斗争,于1959年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先进集体。
-
1956年10月5日,国民党中委会二组从金门岛派遣偷渡的一股特务在同安县澳头海面被全歼。战斗中立功的澳头民兵营长苏温柔光荣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右下图系苏温柔)。
-
1958年,国民党情报局从香港派遣特务曾亚(牺)潜入厦门活动。妇女林雪黎发现曾犯的可疑行动,向公安人员检举。
-
1981年6月24日,厦门市发生公共汽车爆炸的特大案件,死40人,伤84人。厦门市公安局在以市委、市府领导人为首的专案领导小组领导下,经过一年的艰苦细致的调查,侦破此案。图为领导小组听取汇报,确定本案罪犯是劳改外逃犯黄可芬。
-
1983年,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中宣判大会会场。
-
武警消防支队举行高层建筑灭火演习(1990年)。
-
交通支队民警在公园岗值勤(1990年)。
-
1990年12月10日,根据两岸红十字会金门协议,6名非法入境的台湾刑事犯罪分子由厦门东渡码头被遣送回金门。图为前来接运的台湾红十字会船只。
-
经济纠纷案件(摄于1990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席法院刑事审判庭支持公诉(摄于1990年)
-
1985年11月5日,美国知识产权法访华团访问厦门,与市司法局和法学界人士座谈。
-
厦门市普法办公室和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举办中小学生法制宣传巡回展览。
-
厦门市各界经常关怀被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图为共青团厦门市委到厦门劳教所向被劳教人员赠书
-
旧中国时期,外国领事裁判权制度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产物—日本驻厦门总领事馆警察署(今鼓浪屿鹿礁路28号)。
-
日本侵占厦门期间,日本海军警察本部及总领馆警察署逮捕杀害大批中国同胞。图为1970年在当年屠杀现场五通村挖掘被杀害同胞部分遗骨的
-
日本侵占厦门期间的政治统治机构—“兴亚院厦门联络部”。抗战胜利后曾为厦门地方法院(含地院检察处)院址(今深田路44号)。
-
1910年-1949年厦门地方审判厅、厦门地方法院看守所所址(今思明南路453号)。解放前夕,特务头子毛森逮捕大批革命同志,关禁于此,其中一部分在后山被杀害。
-
《厦门市政法志》评审会
-
《厦门市政法志》编写组同志合影。
-
厦门市公安局历任局长照片
-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署)历任检察长照片
-
厦门市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院长照片
-
厦门市司法局历任局长照片
-
-
《厦门政法志》编纂委员会名单
-
凡例
-
目录
-
上卷(清末~1949年10月)
-
下卷(1949年10月~1990年)
-
大事记
-
《厦门政法志》资料主要来源
-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