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县志
第二十三编 教育
第十章 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第二章 幼儿教育
第五章 高等教育
第九章 教育经费和教育设备
第六章 成人教育
第四章 中等专业技术教育
第七章 特殊教育
第三章 普通教育
第一章 明清教育
第八章 教育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