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志
附录
一、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三、国务院批转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1995~2000年)的通知
九、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十三、国务院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批复
五、关于发布《盘锦市贯彻〈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十七、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任赈规定
十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十六、有关部门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中的职责
十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十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四、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