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地区教育志
下编行政管理
第二章教育经费
第三节学杂费及其他
1972年8月,全区中小学杂费执行的标准表(单位:元)
附表 万县地区部分年份中不学学杂费收入数统计表
民国38年(1949)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省立中等学校征费标准》,改收食米和银元。其标准表
1983年11月,要求各县(市)中小学执行。其标准表
1956年2月,对万县地区中小学杂费标准规定表(按每生每期计)
同下年期,万县县立女子中学征费标准表
1990年6月,地区物价局、教育局发出通知,提出职业中学收取专业技能学习费标准表(单位:元)
1957年7月,对小学、幼儿园杂费标准作了调整,规定万县地区执行的杂费标准表(按每生每期计)
同年下期,奉节县县立中学缴费标准表
民国32年(1943)上期,万县私立中学征收学生费用标准调整表(单位:元)
规定征收学生费用标准表
万县私立中学统计一制定《征收学生费用暂行标准 》,并公布施行。其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