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志(卷九<下>)
财政税务志
下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第六章财政支出
第四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五、其他民政事业费
相关图表
三、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1957年前称社会救济支出)
二、退休退职费和离休费
一、 抚恤事业费(1975年以前称抚恤支出)
四、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