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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东门51号内一院,在“文革”前是法、检两院的办公室和宿舍,一九七三年恢复法院后全部由法院使用。

  • 来源:宣威县人民法院志(1951-1991)/图片
  • 编纂单位:宣威县人民法院《法院志》编纂小组
  • 编纂人员:范春发;宴光祥
  • 页数:1
  • 分类:公安司法->法院工作
  • 内容时限:1951-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