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 来源:宣威县人民法院志(1951-1991)
- 编纂单位:宣威县人民法院《法院志》编纂小组
- 编纂人员:范春发;宴光祥
- 页数:30
- 分类:公安司法->法院工作
- 内容时限:1951-1991
- 目录:
老东门51号内一院,在“文革”前是法、检两院的办公室和宿舍,一九七三年恢复法院后全部由法院使用。
院党支部委员会印章自一九六一年九月十四日启用至“文革”停用;一九七三年一月四日恢复中共宣威县人民法院支部后又启用至今。
宣威县法院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八年的办公所在地(门上标红点处为原法院的大门位置,门前是黉街,现人武部宿舍,无门牌号)
这三枚章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建立,一九六二年六月撤销,一九六三年十月又恢复的三个法庭印章。
县法院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前的办公所在地——老东门街51号(墙上红点处是原法、检两院的大门所在处)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日,全国法院干部八八级法律业大和审判专业证书教育宣威教学班在本院法庭举行开学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