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交通志(公元1950~1996)》
第十篇 褒奖
第四章 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授予光荣称号
第四节 延边州财政局授予光荣称号
第九节 延边州公路工程处授予光荣称号
第一节 中共延边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光荣称号
第二节 延边州总工会授予光荣称号
第十一节 延边州运输联社授予光荣称号
第八节 延边州档案局授予光荣称号
第七节 延边州公路管理处授予光荣称号
第十节 延边州工业普查办授予光荣称号
第六节 延边州稽查征费处授予光荣称号
第五节 延边州运输管理处授予光荣称号
第三节 延边州交通局授予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