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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方志 > 《安宁县金融志》 > 5、清朝,兴朝通宝。背“壹分”钱(大样)。直径4.9厘米.厚0.2厘米。重23克.

5、清朝,兴朝通宝。背“壹分”钱(大样)。直径4.9厘米.厚0.2厘米。重23克.

  • 来源:《安宁县金融志》/图片
  • 编纂单位:安宁县金融志编纂委员会
  • 编纂人员:庹茂才
  • 页数:1
  • 分类:财政经融->金融->金融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