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县金融志
第六章 民间借贷
第三节 民间标会
一、形式
附二: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组会”“拉平会”的通告(二)号
二、倒会与清会
附三: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组会”“拉平会”清帐还款工作的通告(三)号
附一: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民间“标会”问题的通告(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