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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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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检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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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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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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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查院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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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新老正副检察长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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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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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2月11日,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联络员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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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广州市东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1993年度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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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被中共东山区委保密委员会评为保密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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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从1985年起连续五年被中共广州市东山区委员会评为先进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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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992年2月,潘继仁检察长接待一名来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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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10日,周步前携带人民币3万元前来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投寨自首。图片中穿白色短袖衫者为周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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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感谢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对检察机关的支持,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局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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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1993年度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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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从1984年5月1日开始穿着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察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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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4月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广州市建材工业总公司共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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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8月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崔步兰的开庭审判工作,法院对崔步兰作出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这是东山区检察院首宗偷税抗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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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干部与东山区公安分局看守所的管教干部共同对在押人犯谈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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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群众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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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6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反映广州市东山橡胶厂推销员有挪用公款行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积极查处,并为该厂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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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于1993年6月30日经广州市档案局评定为省一级机关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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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广州市档案局,广州市人事局评为广州市档案系统1991-1993年度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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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广州图书馆共建文明单位。签约仪式于1995年1月3日在广州图书馆会议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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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签字仅式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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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检察志》编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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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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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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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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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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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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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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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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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经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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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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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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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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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检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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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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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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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