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本志共分6章,24节。部分节又分若干目(点)。卷首加了“前言”、“凡例”和“概述”,卷末附录了“龙门县文化大事记”。 二、本志记载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时间范围,上限起于本世纪三十年代,下限至1993年。 三、本志文中所称“解放前”、“解放后”,系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后。
编纂人员:张吉清
编纂单位:龙门县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