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石湾区是一九八四年八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市辖县级建制区,全区面积67平方公里,人口16万人(现计),下辖石湾、张槎、澜石、环市四镇,建区当年设立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一九九○年十一月和一九九九年七月,石湾区分别增设下辖江湾、城南街道办事处。
编纂单位:石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内容时限:1948.11-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