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
-
广州六榕寺志
-
图片
-
梁代创建名舍利塔,宋元裙元年(1086)重建名千佛塔(即今六榕寺花塔)
-
大殿之三世大铜佛:中为现在世释迦佛,左为过去世阿弥陀佛,右为未来世弥勒尊佛,铸于清初。
-
大雄宝殿。1984年重建,高14米,面积300多平方米。
-
友谊殿内的释迦铜佛,由泰国教育部赠送。
-
藏经阁。上层珍藏经书,首层为迎宾厅。
-
铸于清代康熙二年的观音铜像(后)与铸于明代的观音铜像(前)
-
观音殿。1988年重建,高11米,面积220平方米。
-
禅宗六祖惠能铜像。宋代端拱二年(989)以紫铜精铸。
-
补榕亭。建于民国初年,1998年重修。
-
六祖堂。建于清代,民国初年重修。
-
释迦太子像。明代精铸,高60公分,重15公斤。
-
浴佛节,善信踊跃参与。
-
欢喜佛
-
六榕寺山门
-
“六榕”石刻。北宋元符三年(1100年)苏东坡来寺留题。
-
石刻,苏东坡笠屐像。
-
王勃画像
-
1983年举行大殿奠基法会
-
奠基洒净
-
云峰大和尚主持诵经仪式
-
大殿奠基后摄影留念之一:本寺职事。
-
大殿奠基后摄影留念之二:来宾留影。
-
1986年春赵朴初会长来寺视察,与云峰大和尚亲切交谈。
-
1995年春节,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阿沛啊旺晋美来寺视察时题词留念。
-
1997年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茗山老法师来寺视察。
-
1995年秋,国务院宗教局张声作局长来寺视察,听取云峰法师汇报工作。
-
六榕寺设宴招待赵会长和夫人,作陪的有许士杰书记(右二),罗培元部长(右一)等领导。
-
赵会长来寺视察时欣赏《澹归手卷》
-
云峰大和尚欣赏寺藏古字画
-
山门
-
观音殿
-
僧舍
-
花塔下六祖堂前牌坊(摄于五十年代)
-
著名书法家启功留题
-
赵朴初会长题词
-
茗山老法师题词
-
昙裕祖师坟墓
-
祖师坟墓塔群
-
著名画家关山月墨宝
-
修志者
-
-
广州六榕寺志缘起
-
序言
-
凡例
-
目录
-
卷一 历史沿革大事记
-
一 南朝
-
二 唐朝
-
三 南汉
-
四 宋朝
-
五 元朝
-
六 明朝
-
七 清朝
-
八 民国
-
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一)建国初年六榕寺概况
-
(二)《六榕史料》刊行,筹备成立市佛教协会
-
(三)1958年9月成立广州市佛教协会
-
(四)1962年恢复住持制,第二届市佛协成立
-
(六)1966年8月“破四旧”劫难
-
(七)“文革”后期,市文物部门接管六榕寺花塔
-
(八)拨乱反正、维修文物,落实政策、僧人接管。
-
(九)维修花塔重要记事
-
(十)第三届市佛协成立,重兴殿宇、文物还家
-
(十一)辟建友谊佛殿(泰佛殿)
-
(十二)1986年祈祷世界和平法会
-
(十三)丛林消夏雅集
-
(十四)六榕寺花塔成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十五)第四届和第五届市佛协
-
(十六)六祖惠能大师铜像铸造一千周年纪念
-
(十七)1994年,《重修六榕寺略记》入石树碑
-
(十八)重树广州宝庄严寺舍利塔碑
-
(十九)云峰法师率领四众弟子拜祭祖师墓塔
-
(二十)本寺祖师墓地被确定为广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廿一)1997年,《广州六榕寺》(单行本)印行
-
(廿二)市政府命名本寺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
-
(廿三)第六届市佛协
-
-
-
卷二 碑刻、楹联
-
卷三 文记 歌咏
-
卷四 历代祖师大德 律制 规条 寺产
-
卷五 建置 重修资料
-
附录 公文公函选编报刊介绍六榕寺
-
一、公文公函选编
-
(一)市政协赴南华寺参观学习的情况汇报——联系当前六榕寺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
(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六榕寺交还宗教部门管理的通知》
-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关于重修六榕寺说法堂问题的复函》
-
(四)市佛协致函市宗教处
-
(五)市佛协致函市规划局
-
(六)市佛协致函市宗教处
-
(七)市宗教处《关于重建观音殿和功德堂问题的复函》
-
(八)市佛协致函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
(九)市佛协致函中共广州市委(《恳切要求解决六榕寺遗留问题和当前修建工程存在问题的报告》
-
(十)市佛协致函市委统战部(《对市文史馆在六榕寺山门傍改建商场的意见的请示》)
-
(十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文管处文物仓库移交六榕寺管理的复函》
-
(十二)市佛协致函市委统战部(《市文史馆借用六榕寺的房屋应该归还》)
-
(十三)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函复市委统战部
-
(十四)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致函市人大信访处
-
(十五)市佛协会长释云峰致函市政府办公厅(《请求帮助解决市文史馆退还借用六榕寺房屋问题》)
-
(十六)市佛协致函市宗教事务处(《关于文史馆借用六榕寺房屋归还时间的要求》)
-
(十七)市佛协致函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
-
(十八)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文史研究馆办公用的房屋归还给六榕寺使用的通知》
-
(十九)六榕寺住持释云峰致函市文史馆
-
(二十)市佛协致函市政府办公厅(《请求敦促市文史研究馆交还六榕寺房屋问题》)
-
(廿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文史研究馆交还六榕寺房屋问题的复函》
-
-
二、报刊介绍六榕寺
-
-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