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本志上限,一般为1698年(清康熙二十八年),下限至1985年,部份章节内容根据需要适当上溯,未受断限的限制。 二、县境区域在历史上屡有变动,本志取事一般以1958年划定的行政区域为限,以前的县域如有事相系,则予以注明。
编纂人员:蒋国华
编纂单位:全州县水利电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