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根据《广西牧渔业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本志上限不作硬生规定,尽量追溯事物起始和发生,根据桂林地区牧渔业局行农字(91)第14号文规定,下限断至1990年底。 二、根据《暂行规定》,《畜牧水产志》作为专志不设大事记和人物传纪,其结构按编、章、节、目的顺序,本《畜牧水产志》共分四篇十八章五十四节和七十八个目,并写了《概述》,《编后记》,和配以必要的图、表、照片,由于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领导给《专志》写了《序言》和《阅后感》。
编纂人员:林广华
编纂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志》编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