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的蓬勃发展,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也在不断的增新。至1994年止: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纪检组设纪检组长1人。监察室设正、副主任各1人。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
编纂人员:汤凯初
编纂单位:益阳县人民法院
内容时限:1986-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