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安阳市的司法行政制度同全国一样,是随着我国政治形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诉讼形式的变化而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 司法行政机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国家的执法机关,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的全部活动都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实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编纂人员:高有明
编纂单位:河南省安阳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志》编辑室
内容时限:1949-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