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我县在1959年进行了第一次土壤普查,相隔二十一年后,我们根据国务院(1979) 111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土壤普查第一批县工作安排意见”,在县委和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从1980年6月至1981年11月,完成了黄冈县第二次土壤普查任务。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的要求,我们以大队为基层单位进行普查。大队成图以放大的1:5千航片或地形图为底图。公社土壤图件由大队土壤图拼绘而成。
编纂人员:刘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