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要求,在枣阳县委和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地区土壤普查工作队的帮助下,从一九七九年七月开始,到一九八零年七月结束,历时一年,完成了全县土壤普查工作任务。这次土壤普查,本着以大队为单位,野外为重点,质量为核心,应用是关键的要求,对全县3,266平方公里土地进行了全面普查。
编纂人员:柏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