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法院志
内容简介:(一)本志编纂中,始终坚持以辨证唯物史观和历史唯物史观以 及《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坚 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志书编纂的体例和要求,力求思想性、 史实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二)本志本着“存史、教化、资治、兴利”和“重在于用”、 实事求是等原则,力求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两个文明”建设 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力求如实而较详地记述本院建院 以来审判实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有关数据与资料反复进行多方 查证和补求,力求真实、详尽和完备。
编纂人员:陈永果
编纂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编篡
内容时限:1952-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