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山西之名称,自元代首创行省制开始。清代山西行政区划在雍正、乾隆年间基本定形,晚清时又稍有变化。乾隆时将地方行政定为省、道、府、县四级。另有直隶州和在边远地区设立的直隶厅与府同级,散州、散厅则与县同级。清初道级建制仅系监察设置,未形成一级政权机构,但各道均有一定的监察区域。清朝中叶以后,道逐渐演变为省以下、府以上的固定的一级行政机构。晚清山西全省设4道9府10州(直隶州)13厅。
编纂人员:刘泽民
编纂单位: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编篡
出版单位: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