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清政府从一九O-年(清光绪二十七年)起,为维持 其反动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所谓“维新变法”的措施,陆 续颁布了兴学堂、废八股、停科举的诏令,于是新式学堂 就在各省普遍兴办起来,初步地建立了资本主义教育制 度。
编纂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华安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
内容时限:1905-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