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岑溪县委、县人民政府遵照党中央在共产党内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三反“的指示;于1952年3月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了”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在”三反“运动中,检举揭发了各种违法行为,开展批判、斗争、然后根据政策进行严处。经过”三反“运动,清除了贪污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些干部,对抵御资产阶级腐蚀革命队伍,起了很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在全县私营工商界中开展”五反“运动。
编纂单位:政协岑溪县委员会
内容时限:0000-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