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保安湖田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淤洲地土,向以豪强兼并,讼斗不体,盖无法律以障之, 故多流弊。自前清委员文炜开办南洲垦务,有《查办南洲善后事 宜》一书刊行于世,以后淤洲章程始归划一。是书仿此例而广之, 庶几消弭斗讼,可为守土此间办理垦务者之一助。 一、淤洲垦务,由南洲厅开办,各属均仿南洲成案办理。故 搜辑章程,首南洲、次华容、次澧州安乡、次沅江,均按照所办 年月先后编定,无紊乱颠倒之虞。 一、本垸章程除衙署公禀档案、本局悬贴垦章外,如台约、 契约、收据等项,均按照原有保存之件全体刊出,一字未改。嗣 后,各据倘有遗失,则执此书刊据为凭。 一、本垸控案,前后共计十件。前清各案有仅控县、局者, 有控至府、道、司、院者;民国各案,有由知事委员而控至司长、 都督、巡按使者。均按照原案两造呈词,一律照登,不遗一字。 盖一案发生,彼此各执理由,反复辩驳,斯真相始出,真理乃明。 若偏载我垸一方面情词,则光明正大之理终无由表白于天下也。 兹用双方并载法,庶公是公非,明白昭著,俾阅者知我垸兴讼有 万不得已之心。
编纂人员:曾继辉(清), 何培金
编纂单位:湖湘文库编辑出版委员会
出版单位:岳麓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