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凡例 一、《毕节地区志·税务志》除搜集工商税务资料以外,还搜集 贡、赋、徭、役、农业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以及杂捐、摊派等 资料。 二、记述中称黔西北地区、第四督察区、毕节专区、毕节地区,均系 同一行政区域。解放后,毕节专区、毕节地区税务局及税务分局,统称毕 节地区税务局,必要时仍按当时称谓。但在编纂中析出水城县税务资 料。
编纂人员:吴健敏
编纂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0000-1992年底
出版单位:贵州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