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政协志(1949-2011)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客观地反映 青铜峡政协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记述时限,上起1949年9月24日,下迄2011年12月31日。 三、1960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宁朔县、金积县设青铜峡市; 1963年6月撤市改为青铜峡县;1984年12月恢复青铜峡市,为此,青铜峡 政协名称相应改变。为行文方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青铜峡县 (市)历届委员会及相关称谓,除注明外,一律由“县”改为“市”。 四、各种专用名称在本志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则用简称。如“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铜峡市委员会”简称为“青铜峡市政协”或“市政 协”,“专门委员会”简称为“专委会”。 五、本志纪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六、市政机关名称,均用当时名称;地名均用现行标准地名。文中“市" 专指青铜峡市、“县”专指青铜峡县。 七、本志所用数字,除序码、引文和历史纪年及习惯用汉字表示者外, 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八、本志以志、述、记为主,图(照片)、表、录为辅。 九、本志在志名标题、文字标点、名称表述、时间表述、数字书写、计量 名称、引文注释、图表照片、书写要求等行文细节上,一律按照志书要求规 范化。
编纂单位:青铜峡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
内容时限:1949年9月24日-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