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财政志(1911-2005)
内容简介:凡例 一、《璧山县财政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 实事求是地记述璧山县财政局的历史现状。 二、本志记述的时限,上自1911年,下至2005年。志中“解放前”、“解放后”,是以 1949年12月1日璧山县解放为界限。民国纪年夹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 三、按照“详近略远”原则,大事记民国时期纪年不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纪年提 行。 四、货币:1915年以前为银两,1915年至1935年为银元,1936年至1948年为法币,1949年 6月为银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人民币为单位。数字、数据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 后只取两位数。 五、计量:民国的计量单位加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璧山县人民政府简称璧山县政府或县政府。 七、本志体例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横排竖写,全志分篇 、章 、节 、目4个层次。 八、图片收录下限延至2010年。
编纂人员:徐安绪
编纂单位:璧山县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编
内容时限:-2010
出版单位:重庆神州印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