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地名录
内容简介:凡例 一、《安阳市地名录》是一部法定标准地名工具书。共收录地 名6699条,包括(一)行政区划和居民地名称(含乡级以上政区 及城镇道路街巷、居民区(点)、自然村、片村等)5385条,(二) 专业部门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563条,(三)人工建筑物名称 (含铁路、公路、桥梁、闸涵、坝堤、水库、沟渠、隧洞、渡槽 等)279条,(四)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含山、岗、山口、山沟、山 洞、河、陂、洼、泊、泉等)255条,(五)名胜古迹、纪念地和游 览地名称(名胜古迹类含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近现代文物 等)217条,分5大类,若干小类。 二、本录包括出版说明、凡例、彩色(黑白)图片、地名图、 文字概况、地名录、附录、索引等内容。 三、编排顺序,以录为主体,辅之以文、图、表。按分区和分 类相结合的原则编排。行政区划和居民地名称以行政区域为单元, 其它各类地名按其所属系统和类型为单元。 1.行政区划和居民地名称按经纬度从南到北(辖区南北长 者)或自西向东(辖区东西长者),以先区后县,先镇后乡,县 (区)驻地镇(乡)排在首位(安阳县因驻市区,原驻地水冶镇排 前)的次序编排。 2. 其它各类地名一般以某一系统或某一类型,按其所在辖区 排在一起的原则编排。 3. 政区文字概况和地名图随其行政区划和居民地名称编排。 四、地名的汉字书写,除个别方言地名用字外,均使用国家规 定的规范字,以一九六五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 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准。 五、地名的读音,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 范,按一九八四年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 绘局联合颁发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 分)》拼写。方言土语字音皆列表集注o 六、备注栏中“曾用名”是指更命名前的称谓,“亦名,是指在使 用标准名称的同时,使用的另外名称。村委会驻地是指该村系村民 委员会驻地,其下列自然村一般属该村民委、员会辖。国道、省道、 县道均指公路等级,依次指国家级、省级、县级公路。水库中型、 小型一类等指水库等级。灌区、渠备注中的(市区、安阳县)、(滑 县)等是指该人工建筑物位于某辖区范围。名胜古迹、纪念地备注 中的(殷)、(宋)等是指历史时代,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则 指文物保护级别。 七、本录地名图因图界未经实测,故不作划界依据,仅供参 考。地名图因绘制较早,图中地名如有与录不一致时,均以录为 准。 八、书中资料数据一般采用1989年统计年报数字,有注明者 除外。 九、部分新旧地名对照表中的地名,是经标准化处理过的标准 名称(现名称)和原名称,均以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更命名文件 为依据。 十、书中方位除注明者外,“城区”即指市中心区(建成区),“市 区”指包括郊区在内的所有市辖区整体。距离以市区中心或县城中 心的直线距离起算。 十一、邮政编码以河南省邮电局编印的《河南省邮政编码簿> 为依据。 十二、封面为安阳市行政区域地图。
编纂人员:刘君哲
编纂单位:安阳市地名图书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单位:海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