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镇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以存史、资政、育人,和服务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 物主义的观点,全面、系统、准确、科学地记述张秋镇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 资料性的统一。 二、在资料时间断限上,为体现张秋历史.一般按上限至张秋得名之时、下限至2009年掌 握。为体现事物的连续性,对个别内容的记述,如历史沿革、文物古迹、轶闻奇事,以及镇党委、 政府换届等,视情况适当上溯或下延。 三、在区域范围上,原则上记述张秋镇现行行政区域内的事物和事件。为体现历史特点, 对张秋在明、清时期扣20世纪40年代设置张秋县时期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记述,作必要 的区域延伸。 四、在表述形式上,采用述、志、记、图、表、录及简介等体裁,并配有一定的图片,以求图文 并茂,扩大信息量。设编、章、节三级类目,以志为主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按序言、大事记、 概况、张秋运河、经济、政治、社会事业、城乡建设、村庄、民俗、人物、艺文、附录顺序排列。 五、在内容的总体设计上.坚持以经济发展为记述中心,着力突出地方特色和历史、时代特 点。对张秋镇各个历史时期的特色经济、支柱产业、新兴事物等,特别是明、清时期运河给张秋 带来的巨大影响,采用适当加墨的方式予以重点记述。 六、对入志人物的记述,分别按类别,以“人物简介”“人物名录”两种形式表述。对原籍虽 非张秋,但对张秋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作为个例酌情收录。 七、本志严格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和现代汉语行文规则,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书面 语、记述体,行文使用第三人称。人物称谓一般直书其名(必要时加职务或职称以表明人物身 份)。 八、对年份的表述一律用全称。1911年辛亥革命前的年份,采用历史纪年(用汉字),括注 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码);但在“大事记”中,为体现历史延续的直观性,采用公元纪年,括注历 史纪年。辛亥革命后的年份,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九、农历的月、日(如二月初六),次第数(如第一名),以及不定数(如七八天)、专门名称(如 六六六)、习惯用语(如八级工)等中的数字一律用汉字。 十、各种统计资料,采用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字。对统计部门未作统计而又需要表述 的数据,由撰稿人核实并提请有关部门认可后使用。 十一、计量、统计数据原则上使用阿拉伯数码和法定公制计量单位。引用历史文献资料和 个别计量单位不便换算时,采用汉字数字和传统计量单位。 十二、为方便读者使用,在设计县、乡(镇)、村农业生产用地时沿用旧制以“亩”为计量单位 (1公顷=15亩)。 十三、行文中“新中国建立前、后”,均系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 “解放前、后”,均系指1944年12月八路军解放张秋全境前、后;“文化大革命”时期,均系指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期间;“改革开放前、后”,均系指20世纪80年代初前、后。 十四、《艺文》《附录》等编中,多是摘引自元、明、清时期的资料。考虑到原文的风格和字义 的准确性,保留部分繁体字。书名亦为繁体字,属书法艺术,亦保留。
编纂人员:徐玉昌
编纂单位:《张秋镇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2009
出版单位:方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