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乡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 《卢沟桥乡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记述卢 沟桥乡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为丰台区卢沟桥乡辖区范围。本志记述年代,上限力求上 溯到事物发端,下限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 三、本志记述内容详今略古,以记述新中国建立后的内容为主,突出地方特点和时 代特色。实事求是地记述全乡的历史与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四、本志的资料征集与志稿撰写,遵循兼容并包的原则。注重历史文献价值,突出 地方人文特色,凡涉及与乡辖区有关的文化、风俗、社会、经济的历史资料尽量做到全面 展示。 五、本志以记述乡属单位的内容为主,兼顾乡辖区内其他内容,依据历史阶段和实 际需要进行取舍。 六、因卢沟桥乡在历史上名称和地理归属较为复杂,故本志将1958年前的卢沟桥乡 地域称之为“卢沟桥地区”;1958年至1983年,称之为“人民公社”或“公社”;1983年 至1987年,称之为“卢沟桥农村办事处”;1987年后,称之为“卢沟桥乡”。卢沟桥乡地 域范围,通常称“乡辖区内”或“乡辖区”。 七、本志白概述、大事记和正文三部分组成。依据方志的“横排门类、纵贯始末” 的原则安排纲目。采用章、节、目三级结构,每章设有章下序。文字体裁分志、传、表、 录等,以志、表为主体,坚持横不缺项、纵不断限,依据资料情况安排时间跨度。 八、 《大事记》的记述以编年体为主,对J:某些经过一段较长时间而完成的事物, 采用编年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方式记述。 九、人物传记编写,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人物收录范围包括:出生或安葬于乡辖区 内的名人以及在乡辖区内长期活动或工作的名人,分为政界、军事、治水、革命英烈、劳 动模范、文化名人6类项。 十、本志所记述的年份,民国以前均标注朝代和年号,具体年份用汉字书写,并括 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的年代,标注民国XX年,具体年份用汉字书写,并括注公元纪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用公元纪年。本志称“新中国成立前(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前(后)。年代前未注明世纪的即为20世纪。 十一、本志采用数据,以区、乡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统计部门遗缺的由主管业务部 门提供,另外参考政府部门公开的统计数字,经甄别后加以采用。 十二、本志使用语体文,记述体。做到“述而不论”,详略得当。记载地名、机构 名称等均用当时的通称,部分古旧地名第一次出现时,加注今名。 十三、本志所提市、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市、丰台区。 十四、 “卢沟桥”旧时写成“芦沟桥”,本志除引用外,均用现在写法“卢沟 桥”。 十五、本志计量单位,一般采用1982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单位》。但 考虑到方志的历史资料性特点,有些计量单位采用旧制,如耕地面积单位用“亩”,粮 食、蔬菜产量用“亩产xxx斤”等。 十六、本志专用名词较长者,首次出现用全称,后重复出现用简称。 十七、为便于读者阅读,本志对于部分历史名词、专业名词及个别特殊说明之处以 注解方式加以说明。 十八、本志资料大部分来源于市、区、乡档案室、图书馆,1日志及各单位文字资 料、口碑资料,经甄别后入志,志书中不一一注录出处。
编纂人员:李红霞
编纂单位:卢沟桥乡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2010
出版单位:当代中国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