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三台抗震救灾志
内容简介:凡 例 一、《汶川特大地震三台抗震救灾志》(简称抗震救灾志),是全面客观记述2008年5月12 Lj(简 称“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台受灾情况,真实记录三台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全过程的一部专志。 二、本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国务院《汶川地震 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规定,实事求 是的记述三台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真实情况,做到科学性、思想性、资料性相统一。 三、本志编排采用篇、章、节、目,目下设小目。 四、本志上限为2008年5月12日,下限至2011年9月30日。《灾情》《抢险救灾》《医疗救治与 卫牛防疫》《赈灾》各篇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9年5月12日;《概述》《大事记》《灾后重 建》《人物》各篇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其中《灾后重建》延至2011年9 月30日,震前背景内容及灾后重建发生的重大事件适当上溯或下延。 五、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体,统计表分别附有关章节之中。 六、志书采用语体文记述体,记述严谨、朴实、简明、通俗,寓褒贬于记述之中。正确使用标点符 号和简化字。 七、对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做出重大贡献及事迹突出的人物,采取以事系人记入有关篇章,所 系人物直书姓名。受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给予简 介;受市委、市政府、市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列表说明。 八、镇、乡、村地名有变动的,按本志所记时限名称,括注今名。 九、专用名词、术语,均按国家统一规定使用。计量、数量单位,一律使用国家规定标准。统计数 据以县统计局公布数为准,若统计局缺的,使用有关单位数据。数字在万以上的以万或亿作单位,小数 点后四舍五人取两位。 十、年份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全称。
编纂人员:梁宗甫
编纂单位:三台县人民政府
内容时限:2008-2011
出版单位:方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