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督查考核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本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地记述“平泉县督查考核委员会”、“平泉县 督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以及机构设置、人员变化等情况。 二、本志上限为“平泉县督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下限记至2013年12月 末,部分内容适当下延和上溯。 三、本志采用章节 体,全志共设9章37节 。各章开头为无题概述,章下设节 ,根 据需要节 下设目或子目。基本结构由概述、大事记、各专章和附录组成。全志按概述、 大事记、机构设置、督考机制、督查工作、考核工作、信息调研工作、通报简报工作、 专报工作、党务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人物简介、附录顺序排列。横排门类,纵记史 实,以志为主,述而不论。 四、本志编纂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记述均用现代语 体文,使用国家通用规范字。 五、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记述,涉及本志的植物、动物、矿物等名称,一律使用标 准学名。地名的使用,均采用现行标准地名,涉及古地名的,在括号内夹注今名。记 述各种机构、会议、文件等名称时,一律使用全称。名称过长时,第一次出现用全称, 再次出现用简称。 六、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使用,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颁布的《关于在我 国统一实行计量单位的命令》为准。历史资料涉及的计量单位,仍保持旧制。 七、本志记述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月、日的记载,一律使用公历,不能换算成公 历的,在括号内注明农历。 八、数字使用以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 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 - 1995)》为准;标点符号使用以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5-1995)为准。 九、本志设人物志。人物简介,收录现任和历任领导干部和获市委、市政府以上 领导机关表彰奖励人员入志。现任领导干部按职务排列,同级职务按本单位任职时间 排列;历任领导干部按任职时间先后排列;获奖人员按获奖时间排列。 十、本志设附录,设“重要文件选录、重要规章制度、工作经验选录、重要论文、 调研报告选录”五个部分及考核单位序列表。 十一、书首置彩图,内文图片随文而置。 十二、“平泉县督查考核委员会”简称“督考委”,“平泉县督查考核委员会办公 室”简称“督考办”,其他单位的简称在附录的考核单位序列表予以记载。 十三、编纂《平泉督查考核志》的资料来源于平泉县督考办机关档案和有关部门 提供的资料及编纂人员调查。
编纂人员:鲁文学
编纂单位:《平泉督查考核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2013
出版单位:九州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