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图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新编慈溪市图志》的编纂,按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指导原则和《国家 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规定的标准施行。 二、本志是1993年《慈溪市图志》的续志,上限为1988年,下限一般截至2008年。但 行政区划变迁的记述延伸至2011年年底,图文中的地名采用2011年慈溪市地名普查成 果,部分涉及各街道、镇的图件,引入了慈溪市政区大典编写组收集的2011年的资料。资 料有延伸的图文,均加说明。 三、全志以文字为纲,采用篇、章结构安排。前置概述,中列专志41章,后殿断限内大 事记、后记。专志部分,按基础篇、经济篇、政治篇、社会篇、文化篇五篇归类。 四、全志图文并重,以图为主;图以地图、统计图为主,辅以少量照片。地图以有比例 尺地图为主,示意图为辅。 五、正文前单设《图例》,但仅涉及个别专题图的符号不列入,另在相应图上标示。 六、本志以2008年慈溪市辖区为记述范围,如人物仅记现境人物;少数与慈溪市直接 相关的境外事物,如引水、办境外企业等,略有突破;历史追述部分以当时境域为范围,并 加说明。 七、数据以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统计局无统计数据的,采用部门提供的数据。 八、纪年用公历,“解放前”、“解放后”以1949年5月24日慈溪解放为分界。用历史纪 年时括注公历。 九、机构、组织、单位名称用通用简称;名称变化频繁的,文字记述时偶用通名,如以 “某年建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现名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表述。地名用现行标准地名, 追述时用当时地名。 十、文字资料来自档案、正史、旧志、报刊、专志、谱牒、文稿、文物考古及调查采访,一 般不注明出处;编图资料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为依据,以最新卫星影像及 地名部门调查资料为参照。
编纂人员:陈蕴奇
编纂单位: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1988-2008
出版单位:西安地图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