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环境保护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宜昌市环境保护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全 面系统地记述了以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事业为主线,以环境监测、监理、管理、科研等为辅线的发 展历程,突出环境保护这一新型边缘科学的特点,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实用性相统一。 二、本志坚持详今古略的原则。时间断限:上起1972年,下至2000年,重要内容适当上溯和下延。 “大事记”、“光荣榜”下限时间延长到2003年。 三、本志记事空间为宜昌市,包括: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东山开发、夷陵等6个区;宜都、 当阳、枝江等3个县级市;远安、长阳、兴山、秭归、五峰等5个县。 四、体例结构:主要采用“纪纲志类,横分竖写”,运用述、记、志、表、图、录等体裁,以文字 记述为主,辅以表、图、照片等。 五、本志运用语体文、记叙体表述,寓观点于记事之中;行文尽量做到严谨、准确、简练、流畅、 朴实。采用章、节、目、子目的层次结构。全书除总述、大事记、光荣榜、附录外,分设16章。部分 章节加无标题概述。 六、本志中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夷陵区、监察支队等区域或单位的表述名称以当时称谓为准。 1987年10月撤县建市,宜都县更名为枝城市;1998年10月8日枝城市更名为宜都市。1989年1月1 日撤县建市,当阳县更名为当阳市。1996年11月8日撤县建市,枝江县更名为枝工市。 2001年7月宜 昌县更名为宜昌市夷陵区。1993年2月“宜昌市征收排污费监理站”更名为“宜昌市环境监理总站”; 2003年8月又更名为“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 七、本志光荣榜中记载本系统宜昌市委、市政府及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科技成果、优 秀论文等奖项不在本榜中列出,在环境科学研究一章中表述。 八、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宝计量单位》,有元、万元、吨、万吨、平方米、千克、 毫克/升、分贝等,也有用m2、kg、m9/L、dB(A)等符号表示的;部分污染物有用文字表述的,也有 用化学分子式表述的。 九、称谓:一般直书其名,必要时寇以职务,不加褒贬;地名、机构、职官按当时通用称谓,必要 时加注;习惯简称第一次出现用全称,以后用简称,本志中“省”指湖北省,“我市或本市”指的是宜 昌市,“我局”指“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局”简称“环保局”;全书行文,除特殊情况外,一 般用第三人称。 十、本志书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本局档案文书、四个直属二级单位、部分企业和各市、县、区提供的 专业志书和相关资料。 十一、本志书编纂总负责人刘彦才,项目负责人刘顺安,责任编辑徐玲,主要编写人员有赵晖雯、 李大新、付春玲等。
编纂人员:刘彦才
编纂单位:《宜昌环境保护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197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