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管理志
内容简介:凡例 一、《洱海管理志》是一部记载洱海管理情况的专业志书。 二、本志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是求事地记述洱海管理的历史和现状。 三、本志按洱海管理的职责横排纵写,以章、节、目,子目四个档次编排,共分十一章 三十七节,其中目和子目按需要设置。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录等体裁,力求图文并茂;按社会主义新方志的要求,由概 述、大事记、专章、人物、附录5个部分组成。 五、遵循详今略古的原则,1984年以前部分略写,1984年至1998年详写,1998年至 2005年重点记述。上下限为:上不限,但略写,下限为2005年12月30日。记事范围为洱 海管理区域,个别事项为记述完整,则超出洱海管理区域到洱海保护区域或更远。 六、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概述有叙有议,叙议结合。专章述而不论,寓褒贬于事物的 记叙之中。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和记事本未体相结合,以编年体为主,部分史事在大事记中 记述,专章略记或不记。全志行文求简洁,文风求严谨,文略事丰,详实可靠。 七、行文中,大理白族自治州简称为大理州,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大理市洱海保护管 理局简称为洱海管理局,其它简称按修志规范简写。 八、志书中,政权不加政治定语,人物直书其名,有演变的地名用括号标出现地名。 九、本志纪年一律用公元纪年,名称均系当地当时名称,度量、货币均为当年使用单 位,加括号标注国家现行计量标准;县市乡镇按东、南、西、北、中排列,不分大小远近,洱 海水位高程为海防高程,用括号标出换算后的85高程。 十、本志资料来源源于档案文献、书刊,口碑资料一般不用,即使偶尔使用亦需反复 核实,保证准确。
编纂人员:奎立新
编纂单位: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编
内容时限:-200530
出版单位:大理市印刷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