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政法志(1949.7-2010.12
内容简介:凡 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我县政法、 综治工作发展史实。 二、本志以县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打击犯罪、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 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为脉络,以记述史实为目的进行编纂。 三、本志上限1949年7月上高解放后始,至2010年12月,是上高首部政法工作史料志书。 四、本志采用章、节、目结构排列,使用语体文、记叙体,以文为主,辅以图片、 表、录。在叙事上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实书直叙,不作褒贬,不加评论,选录历史文件 大部份地方不加册议,只作文字订正。 五、本志历史纪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六、本志数字用法和公元纪年,均采用阿拉伯数字,文字一律采用简化字,横排版。 七、本志引用的法律名称多数使用全称,少数使用简称,地理名称、行政区域、机构 名称、职务名称均以纪事年代的称谓为准,以尊重历史。 八、本志资料主要来自中共上高县委政法委员会文件、原始会议记录、会议讲话、 工作总结,以及《上高县志》、《治安志》、《中国共产党江西省上高县组织史资料》、 县委、县政府(县革委)存档案馆一引些文件资料及政法各部门现存的一些史料等。由于时 间跨度较大,历史资料不全,在编写中有些章节内容偶有空缺。为节省篇幅,编纂时资料 来源一律不注明出处。
编纂单位:《上高县政法志》编纂委员会编
内容时限:上限1949年7月;下限至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