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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土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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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土地志
内容简介:
本志记述了肃宁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历史和现状。
编纂人员:
石生龙, 孙新生
编纂单位:
肃宁县土地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
1368-2002
出版单位:
方志出版社
目录
书内检索
封面
肃宁县土地志
目录
肃宁县土地志编纂委员会
《肃宁县土地志》编纂人员
序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区域 环境
第二章 土地资源
第三章 土地制度
第四章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五章 土地税费
第六章 土地价格
第七章 地籍管理
第八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九章 建设用地管理
第十章 土地开发复垦
第十一章 土地保护
第十二章 土地监察
第十三章 科技与宣传
第十四章 土地管理机构
附 录
编后记
沧州市地地志评审委员会名单
版权页
封面
肃宁县土地志
目录
肃宁县土地志编纂委员会
《肃宁县土地志》编纂人员
序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区域 环境
第一节 位置和境域
一、位置
二、境域
第二节 建置和区划
一、行政建置
二、行政区划
第三节 自然环境
一、地质 地貌
二、气候
三、土壤
四、粘土矿资源
第四节 县城
一、城区面积
二、县城新貌
第五节 乡(镇)村
一、乡镇
二、村庄
第二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耕地
一、耕地总面积
二、人口与耕地
第二节 林地
第三节 园地
第四节 水域
一、河流占地
二、坑塘占地
三、机井占地
四、苇地
第五节 交通用地
一、铁路
二、公路
三、农村道路
第六节 城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一、建制镇
二、农村居民点
三、工矿用地
四、特殊用地
第七节 土地资源潜力
一、内涵挖潜
二、复种
第三章 土地制度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一、明代官田、民田
二、明、清皇庄(官庄)地
三、清朝圈地
四、旗地(一般旗人所占有的土地)
五、民国时期不同阶级占地
第二节 农民土地所有制
一、减租减息
二、贯彻“五四”指示
三、平分土地
第三节 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一、国家(全民)土地所有制
二、集体(劳动群众)土地所有制
第四章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一节 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推行过程
二、土地承包办法和原则
三、土地收益分配
四、第二轮土地承包(土地延包)
第二节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一、试点
二、全县实行过程
三、有偿使用费标准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五、有偿使用费的管理监督
第三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四节 建立规范地产市场
第五章 土地税费
第一节 明、清和民国税收
一、明
二、清
三、民国
第二节 民主政府税收
一、合理负担
二、统一累进税
三、按负担亩纳税
第三节 农业税
第四节 土地承包费
一、按承包亩数摊派
二、按承包亩数和等级摊派
三、“三提留五统筹”
第五节 房地产交易契税
一、明、清时期
二、民国时期
三、新中国成立后
第六节 土地管理税(费)
一、耕地占用税
二、非耕地占用费
三、国有土地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金)
四、土地管理费
五、土地登记费
六、土地注册登记及土地使用证费
七、土地违法罚没费
第七节 税(费)管理与减免
一、赋税管理
二、赋税减免
三、土地管理规费的管理
第六章 土地价格
第一节 土地所有权价格
一、土地买卖形式
二、土地买卖价格
三、租佃、租赁价格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价格
一、基准地价
二、宗地地价
三、第二次县城区地价评估
四、地价更新结果
第七章 地籍管理
第一节 土地调查
一、土地清查
二、土壤普查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二节 土地登记
一、新中国成立前初始土地登记
二、新中国成立后初始土地登记
三、土地变更登记
四、土地证书年检
第三节 土地统计
一、统计机构与内容
二、初始土地统计和年度土地统计
三、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第四节 土地分等定级
一、农田分类定级
二、县城区土地分等定级
第五节 土地动态监测
第六节 县城区地籍调查
一、工作过程
二、主要成果
第八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 农业用地规划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
二、人民公社时期
三、土地联产承包时期
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任务、原则和依据
二、规划的编制
三、规划方案
四、实施规划方案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一、规划修编过程
二、规划期目标和控制面积
三、土地利用分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与布局
四、与上次规划比较
五、实施规划措施
第四节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九章 建设用地管理
第一节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一、供地方式和审批程序
二、审批权限
三、征用土地补偿费与生活安置费
第二节 乡镇企业用地管理
一、供地方式和审批程序
二、补偿与安置
第三节 居民建房用地管理
一、城镇居民建房用地
二、农村居民建房用地
三、“空心村”治理
第四节 县城规划区土地“五统一”管理
一、统一规划
二、统一征用
三、统一开发
四、统一管理
五、统一出让
第五节 用地指标管理
第十章 土地开发复垦
第一节 土地开发
一、荒地开发
二、低产田开发
第二节 复垦(复耕)
一、土地复垦法规的执行
二、砖瓦窑占地复垦
第三节 土地整治(整理)
一、改土治碱
二、方田建设
第十一章 土地保护
第一节 挖渠排水
一、挖渠
二、建闸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一、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各类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定
三、保护措施和效果
第三节 专项用地保护
一、公路用地保护
二、河渠用地保护
三、使土用土管理
第四节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第十二章 土地监察
第一节 土地监察程序
一、土地监察原则
二、权利和义务
三、办案程序
四、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和调处土地争议文书
第二节 查处违法占地
一、日常监察
二、集中和专项查处
第三节 土地纠纷调处
第四节 土地行政复议、诉讼
一、土地行政复议
二、土地行政诉讼
三、土地违法案例
第五节 信访工作
第六节 开展“三无”乡镇活动
第十三章 科技与宣传
第一节 科技队伍和成果
一、科技人员构成
二、科技成果
第二节 宣传工作
一、日常宣传
二、“6·25”土地日宣传
第三节 档案工作
一、土地档案管理
二、管理制度
三、乡(镇)土地管理所档案管理
第十四章 土地管理机构
第一节 土地分管时期
第二节 土地统管时期
一、县土地管理局机构
二、股室设置及人员
三、股室职责
第三节 乡(镇)土地管理所
一、机构设置
二、职责
三、人员培训整顿
四、队伍建设
附 录
一、文件辑存
二、土地艺文
编后记
沧州市地地志评审委员会名单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