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
-
温岭人民代表大会志
-
温岭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委员会
-
编修人员
-
序
-
凡例
-
目录
-
概述
-
大事记
-
第一编人民代表
-
第二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三编常务委员会
-
第四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
-
第五编人物
-
第六编文件选辑
-
一、规则 办法
-
温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纲要
-
温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
温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履行监督职责的几点意见
-
温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
-
温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同人民代表联系办法
-
温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决定
-
温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规定
-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
-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和应通报的“重要情况”及“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反馈的规定
-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司法监督工作制度的决定
-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暂行办法
-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
-
-
二、决议 决定
-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
-
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
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的决议
-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决议
-
关于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决议
-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
-
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
-
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决议
-
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管理的决议
-
关于石陈区引水工程问题的决定
-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妇女病普查的决定
-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决议
-
关于严肃执法,促进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决议
-
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领导的决定
-
关于突出教育战略位置,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
-
关于加快虎山公园建设的决定
-
关于科技兴县的决定
-
关于掘建莞田岭、吴岙岭隧道的决议
-
关于建设我县渔船避风港的决定
-
关于继续实施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对革命老区实行部分优惠政策的决议》的决定
-
关于对水库移民村和库区重点受损村有关问题的决议
-
关于温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
关于加强农村改水工作的决定
-
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二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决议
-
关于建设江厦排涝隧洞工程的决议
-
关于实行土葬改革建立公墓的决议
-
关于建造县青少年宫的决定
-
关于筹集金清新闸和江厦排涝隧洞工程建设资金的决议
-
关于城关镇更名的决定
-
关于加快东海塘内高涂围垦开发的决议
-
关于撤销温岭县设立温岭市后有关问题的决定
-
关于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决定
-
关于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决定
-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
关于凿通姆岭隧道的决定
-
关于实施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
关于实行依法治市的决议
-
关于实施殡葬改革的决定
-
-
三、经验总结
-
-
附录:清末到民国时期的民意机构
-
编后记
-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