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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民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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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民政志
内容简介:
本志记述了桂阳县民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优抚安置、抗灾救灾、社会救济、婚丧管理等。
编纂人员:
雷嗣晶, 李朝增
编纂单位:
桂阳县民政局
内容时限:
1869-1988
目录
书内检索
封面
贵阳县民政志
版权页
桂阳县民政志编纂机构、人员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民政机构
第二章行政区划
第三章基层政权建设
第四章优抚安置
第五章抗灾、救灾
第六章社会救济
第七章社会福利
第八章婚丧管理
第九章民政人物
第十章民政财务
编后
封面
贵阳县民政志
版权页
桂阳县民政志编纂机构、人员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民政机构
第一节民政机构沿革
一、县级民政机构
二、基层民政机构
三、民政二级机构
第二节民政职掌
一、清末时期民政职掌
二、民国时期民政职掌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政职掌
第二章行政区划
第一节建置沿革
一、疆域
二、沿革
第二节基层区划
一、晚清年间基层区划
二、民国时期基层区划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基层区划
第三节地名管理
一、普查
二、正名
第三章基层政权建设
第一节基层政权的设置
一、清末、民国政府基层政权
二、人民政府基层政权
第二节县乡选举
一、民国时期的县乡选举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县乡选举
第三节地方自治
第四节基层干部训练
第四章优抚安置
第一节拥军
一、支援前线
二、慰问驻军
三、慰问优抚对象
四、优抚对象先代会
第二节优待
一、优抚对象普查
二、群众优待
三、国家补助
第三节抚恤
一、牺牲病故抚恤
二、伤残抚恤
第四节安置
一、退役军人安置
二、复员安置
三、退伍安置
四、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五、开发军地两用人才
六、信访
第五节烈士褒扬
一、追认烈士
二、纪念建筑物
三、开展纪念活动
四、编写英名录
第五章抗灾、救灾
第一节自然灾害及其救治
第二节其他灾害及其救治
第三节防治灾害措施
一、加强领导
二、经济扶持
三、以工代赈
四、减免赋税
五、财产保险
第六章社会救济
第一节荒时救济
一、积谷渡荒
二、春夏荒和冬令救济
第二节照顾扶持贫困户
一、补助和照顾
二、扶贫扶优
第三节城镇救济
一、临时救济
二、定期定量救济
三、残老救济
第四节其他救济
一、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二、起义投诚人员救济
三、地方武装人员救济
四、地下党员救济
五、特赦人员救济
六、弃婴收养
七、医疗救济
八、少数民族特殊救济
第七章社会福利
第一节清末、民国时期的福利事业
一、养济院
二、育婴堂
三、赈济亭
四、救济院
五、医学传习所
六、贫民工厂
第二节新中国建立后的福利事业
一、福利生产
二、双扶公司经营部
三、盲人、聋哑人协会
第三节五保供养
一、农村五保供养
二、城镇五保供养
第四节收容遣送
一、遣返安置
二、收容安置
第五节退休管理
第八章婚丧管理
第一节婚姻管理
一、旧婚姻习俗
二、宣传婚姻法
三、婚姻登记
第二节丧葬改革
一、丧葬习俗
二、建立公墓
三、推行火葬
第九章民政人物
第一节革命烈士英名录
第二节英烈传略(选)
欧阳明彬(1903~1933)
邓华堂(1879~1928)
邓三雄(1895~1928)
邓北钥(1884~1928)
匡黎光(1906~1928)
杨赤(1898~1934)
李明楠(1904~1935)、袁春禧(1904~1935)
何澄(1905~1928)、杨呈祥(1904~1928)
曹克人(1911~1941)
陈赛鹏(1918~1949)
欧阳海(1940~1963)
第三节民政对象
第四节民政先进人物
一、省级民政先进人物
二、地区级民政先进人物
第十章民政财务
第一节经费列支范围
第二节经费支出状况
第三节经费管理
一、发放办法
二、管理制度
三、经费检查
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