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坛史料
第四编 中华民国时期地坛
第二章档案史料
五、北平特别市市政府关于将前陆军部打靶场拨归市民公园与工务局等的来往函件(1926年1月-11月)
2.北平市区官产局给工务局的函(1929年2月4日)
1.市民公园主任给工务局的呈(1929年1月31日)
6.工务局给公安局的函(1929年9月20日)
9.市政府秘书处给工务局的函(1929年11月19日)
8.市政府给工务局的指令(1929年10月8日)
4.市民公园主任给工务局呈(1929年7月1日)
5.市政府给工务局的指令(1929年8月10日)
3.市政府给工务局的指令(1929年2月9日)
7.公安局给工务局的函(192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