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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平昌县司法行政志
- 编纂单位:四川省平昌县司法局
- 编纂人员:王德昌
- 页数:16
- 分类:公安司法->司法行政工作
- 出版时间:2008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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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6月,四川省法律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授予平昌县司法局“全省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
2001年至2003年,平昌县司法局连续三年被平昌县委、县政府授予“最佳执法单位”称号。
2005年10月,西兴镇建华村村民易家英向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
南充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明(左三)率南充市公证处主任刘兴全(右五)一行来平参观考察。
1996年12月和1998年1月,四川省司法厅先后授予平昌县兰草、双江法律服务所和元山、云台法律服务所“省级优秀法律服务所”称号。
2007年10月,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授予平昌县江口镇调委会“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平昌县司法局局长李保国(中)、党组成员刘卫东(左二)在笔山镇冠寨村调研人民调解工作。
1999年10月,县法建办组织工作组在江口醇酒厂开展依法治厂试点工作。
2005年9月,国家司法部授予平昌县司法局江口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
2003年5月,国家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平昌县司法局“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2005年9月30日,平昌县公证处主任公证员杜平霞在平昌县水利局水保工程招、投标会议上开标现场公证。
2005年1月,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平昌县江口法律服务所“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称号。
县委书记刘谦祥(左起三)、县长李映(左一)等县委领导驻足观看司法局法制宣传系列展。
2007年4月28日,唐家良等16名广西籍民工向平昌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
平昌县司法局综合楼一期(一、二楼)工程于1982年9月竣工,二期(三、四楼)工程于1984 年8月竣工。
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左三)在巴中市司法局副局长马凤鸣(左二)等陪同下来平昌调研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局长李保国(右一)汇报工作。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平昌县司法局设点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2000年2月,巴中地区司法局授予四川巴中兴昌律师事务所“地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
2005年5月,司法行政干警参加县委、县政府主办的“‘信合杯’可爱的平昌”歌咏比赛。
平昌县万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何文林率律师工作组在大寨乡(原金龙乡)调查取证,为储户何邦明、杜国升等36人诉平昌县邮政局返还邮政储蓄款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曾宪章(左三)来平昌检查司法行政工作。县委副书记王道先(右二)、人大副主任郑三金(右一)、副县长党绍权(中)陪同,司法局长苟于渊(右三)汇报工作。
2005年3月,平昌县政协组织公、检、法、司及部份行政执法单位的政协委员在望京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平昌县司法局职工住宿楼(一角)建成于2000年1月,共十楼一底,总建筑面积5535平方米(底楼及车库公有)。
2006年3月,《巴中时报》报道平昌县司法局兰草、西兴等司法所深入院户,就地及时调解民间纠纷。
1997年9月11日至25日,县法建办在粮食局会议室举办“三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1999年1月,巴中地委、行署授予四川巴中兴昌律师事务所九八年度“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02年12月,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平昌县司法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07年12月,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平昌县司法局“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1999年7月,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平昌县响滩镇街道居委会“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1年2月6日,四川省司法厅为平昌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成绩显著荣记“集体二等功”。
巴中市委、市政府授予平昌县司法局“2007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2年2月2日,平昌县司法局「送法下乡」,组织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到刘伯坚烈士故乡龙岗乡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
2004年12月,四川省司法厅、公安厅授予昌县司法局“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